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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清明”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04-03 15:47 黄志鹏  治安科

各部门、单位:

清明假期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普遍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假日特点,开展师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师生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止各种危害生命及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教育引导学生并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在祭扫活动中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防火人员的管理,严防火灾事故,扫墓、祭祖等活动要远离危险山体并做好安全措施;教育学生不到危险水域及周边玩耍、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放假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安全要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归口管理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和学生宿舍等区域的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尤其是对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针对目前汛期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安排到位、责任到人。教职员工离校前要关闭办公室总电源。如有安全隐患请及时报送至后勤处(保卫处)。

三、加强师生假日期间活动安全管理

师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程序报备报批,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健全活动组织和应急预案。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外宿、晚归、顶岗实习、社会实践等学生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跟踪联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遇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四、加强值班巡查监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有序

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妥善处理业务问题,确保校园稳定有序。后勤处、保卫处加强对驻校物业服务公司假期服务工作的监督,督促其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巡查,规范外来人员出入盘查登记和车辆管理秩序,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联系人:张传忠(五山校区),马兴国(燕岭校区)

后勤处、保卫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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