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登陆
 首页 | 新闻公告 | 机构设置 | 队伍建设 | 武装工作 | 法规园地 | 安全教育 | 服务指南 | 工作流程 

法规园地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保安服务监管实施办法
2012-10-10 11:23  

为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在承担学院两校区校园保安工作时,切实履行校园保安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结合学院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

保卫处作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院对物业管理公司派驻我院保安队(以下简称保安队)履行保安服务合同中治安、交通、消防、突发事件处理等保安工作的监管职责。保安服务监管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校园治安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并开展治安巡逻,防范盗窃和刑事案件。

(二)校园防火管理。坚持消防设施巡查、防火巡查,及时处理发现的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

(三)车辆安全与收费管理。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指挥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积极避免交通事故;负责收取校园车辆停车费用。

(四)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考核方式及标准

(一)合同协议约定内容检查

按照学院与物业公司所签订合同协议内容,物业公司应确保按合同协议约定配足保安队员,若有人员调整,应及时向学院保卫处通报并提供更新后的人员花名册。对保安队伍执勤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与纠正,并可要求保安队长做出相应的培训或整顿,以消除执勤隐患;保卫处每月向物业公司通报保安队保安执勤情况和学院的相关要求;保卫处也可根据重要任务、敏感时期特点,组织保安队伍进行相应业务培训。

(二)日常考勤检查

1.物业公司必须按保安服务合同规定的保安员编制总数,保证足够的保安服务人员数量。物业公司必须保证一个月内学院抽查保安人员在位率连续三次在合同规定的总人数的90%以上,缺编不缺岗;在一个月内保安队在岗人数连续3次达不到总人数的90%,则该月份的保安费按实际在位最少人数支付,若一个月内,学院发现保安队队员缺岗累计达到十人次,则扣除一人次的当月服务费,依此类推计算当月保安服务费总额。

2.保卫处对物业公司保安队保安执勤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进行考勤。

四、奖惩办法

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及日常检查(加减分可相互抵消,每月扣分满100分,扣除1人保安服务费),计算当月保安服务费总额。

对保安队表现突出的保安队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向物业公司建议进行相应的奖励,以激发全体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本实施办法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关闭窗口